(通用21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篇2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部门或车间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篇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确保市和我镇建设“平安邹城”、“平安北宿”目标的实现,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环境,镇政府特向你单位下达二00四年度安全生产指令目标:
一、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确保职责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安全监督到位。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使职工受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农民受教育率达95%以上,厂长(经理)职业安全管理资格认证率达95%以上。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监控重大危险源有硬措施,重大事故危险品登记报告率达100%,按期整改率达100%,整改期间安全防范保障落实率达100%,违法、违章不安全经营项目取缔率达100%,各单位必须有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源预案。
篇4
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平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篇5
一、各施工队在施工场地尤其是在交通路口要配齐各种醒目安全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如安全标志不齐,对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二、上班前,严禁喝酒。违者责令退出工地,处以20元的罚款并扣发当天工资、奖金。
三、上班时,必须带安全帽,佩带上岗证及统一服饰,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全带。违者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其按要求佩带整齐后再上班。
四、各队、处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有违反者,罚款20元,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身伤亡,责任自负,并对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对直接现任责任者扣发全年奖金,并给予行政处罚,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五、汽油及氧气、乙炔的仓库必须配好灭火器(且必须保证正常使用),严禁在操作现场吸烟,如因吸烟或电器焊操作不当引起火灾,对当事人和队、处负责人处以火灾损失的20%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六、严格按《用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电缆必须埋在地面70cm以下或高出地面3m以上,配电盘要安全可靠,如有违者,扣发该队、处20元/次;统一配置的配电盘必须爱惜使用,不用时随手关闭,如不关闭扣发使用者20元/次。
七、机械操作人员根据《机械管理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检修和维护。如因操作不当,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对操作人员处以损失的50%的罚款。
八、本规定自布之日起执行。
篇6
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以下称: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行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督执法人员”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拥有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注册的行政执法证,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执法专业知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培训是指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目的进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专业技术的培训。
第四条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年度培训、不定期培训三种。
资格培训,包括行政执法资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专业知识培训。“监督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任职。
年度培训,包括“监督执法人员”补充更新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年度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监督执法人员”,必须经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继续在岗任职。
不定期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在岗“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实施的针对性较强的法规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教育等的培训。培训可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
第五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建宁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由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安排实施。
第六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七条监督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篇7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7、消防管理制度。
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以下管理制度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将其内容合并到相关制度中去
1、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
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
4、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6、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7、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
8、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9、承包商管理制度。
10、供应商管理制度。
11、变更管理制度。
12、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3、绩效考核制度。
篇8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章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篇9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区与管理工作责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XX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________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________年进行
第一次检验;出厂满________年进行
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________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篇10
一、制定的意义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规矩。没有健全而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企业是管不好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手段。同时,没有健全和严格执行的,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是搞不好的。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要通过规章制度去体现。通过实现规章制度,可以有条不紊地组织生产;可以从制度上促进广大劳动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真正做到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同时,劳动者按照进行生产作业,可以把安全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
二、的内容
企业的,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各类事故管理、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制度、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劳动安全卫生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查验收管理等。
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鉴于安全寓于生产之中,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从不同的角度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成效。同样,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又必须对安全生产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在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是中心内容,是企业岗位责任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负有重要的责任。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负有相应的责任。三是所有工人对自己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篇11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职责
3.1 公司安全委员会为每个部门设定当年的安全指标;
3.2 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各部门上报事故的统计;
3.3 公司安全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适时提出安全激励措施;
3.4 各部门根据以下奖励细节,向公司提出奖励要求;重大奖励事项,由安全环保质监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3.5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本部门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建议,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3.6发生事故的部门,由公司根据本制度进行处罚,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处罚结果。
4、具体奖励与处罚办法
4.1 奖励
4.1.1 对个人的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1.1.1 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成绩显著者;
4.1.1.2 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1.1.3 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4.1.1.4 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1.1.5 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进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1.1.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1.1.7 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
4.2 处罚
4.2.1 管理处罚
4.2.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当月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或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不制定本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进行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例会,又不请假者。安全例会迟到者,扣安全责任奖50元/人。
4.2.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当月安全责任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责任奖:
a.不按有关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或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b. 未按规定对新职工「包括外协人员、临时工、民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c.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d.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e.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f.各车间不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内容记录不全的;
g.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4.2.2 违规处罚
按照《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和《安全责任考核奖惩细则执行》。
4.2.3 事故处罚
4.2.3.1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责任部门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20%;
4.2.3.2 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起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奖总额的30~50%;
4.2.3.3 发生事故「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责任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责任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责任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安全奖的300%;
4.2.3.4 发生责任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责任部门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2.4 罚款处置
4.2.4.1 对扣罚工资的处罚,由人保部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处罚通知办理;
4.2.4.2 其他罚款由各职能部门出据罚款单进行扣罚,罚金直接交财务管理部门,交款人要及时将交款凭证交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不按时交纳或拒交者,按有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篇12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公司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管理。
3 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 职责
(1)安保部负责组织公司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3)安保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各部门、班组负责制定本部门、班组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5)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 内容与要求
5.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1)安保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安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审批稿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2 的评审与修订
5.2.1 评审
(1)评审的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②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③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④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⑤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⑥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⑧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⑨其他相关事项。
(2)评审组织
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 评审内容:
①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②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③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①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②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2 修订
5.2.1 修订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5.2.2 修订组织
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 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5修订后的,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6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篇13
企业,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
(1)各种单项的。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大概可以从以下内容开始:
1、车间8S管理规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节约、保密;
从8S开始入手,可以使车间管理更加有头绪,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这四个方面可以让工作环境干净整洁,从这四个方面可以指定出车间清扫的标准、频率、负责人、检查人等;让每一个员工都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安全:可以从各种标识的制作、张贴入手,让员工知道如何安全操作机台等,针对特殊岗位也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工厂安全方面做的好可以从机台保养、目视管理、岗位说明书、培训等方面入手,这样就可以比较全面的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体系。
素养:职业操守,贯彻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管理条例,将这三块内容进行宣传、培训,可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
节约:贯彻全员节省一分成本就是赚一分利润的思想,日常工作中要主管监督员工,贯彻技能减排工作。
保密:针对公司业务的保密、对工作技术、专利等保密,为企业长期发展保驾护航,人人签订保密协议书。
2、品质管理:建立品质管理体系,全面品管、全员品管,贯彻品质三不方针,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企业管理制度要根据自身的企业特点制定,8S管理、品质管理适合绝大多数生产型企业,根据富士康管理经验要制定相应个表达,制作工作流程、管理就是:表单+流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交流。
篇14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篇15
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平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篇16
总则
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篇17
安全生产值守制度
镇政府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镇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一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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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实现企业稳定、和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地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各集团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安委会以下分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各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四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关检查表格、记录表,坚持日常检查,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各集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各集团应建立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二十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集团应监督下属企业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十四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八章 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七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二十八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或证书。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并报所属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批。 第三十一条 各集团及下属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轻伤、急性工业中毒,但没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不足1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 企业发生事故时,企业或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决定启动上报程序。
「一」当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经发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集团主要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二」当发生一般事故,或已经发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决定是否派人赶赴现场。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企业主要领导不在单位的,应在第一时间返回单位,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责任划分: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组长」、集团负责人「安委会主任委员」。
一、行政处分依据事故等级确定: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二」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二、经济处罚依据事故造成损失确定:
「一」造成公司损失5万元以上的,扣发直接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当月工资,并分别处罚损失额的10%,企业负责人、集团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二」造成公司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发直接负责人当月工资,并处罚损失额的2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15%,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三」造成公司损失不到1万元的,直接责任人处罚损失额的3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20%;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发生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组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二」发生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企业负责人级所辖公司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三」发生损失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集团负责人及所辖集团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集团、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23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集团总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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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的依据
1)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2)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3)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为依据
2、建立的原则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主要负责人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本单位和操作规程,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3)系统性原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立,应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员、全方位。
4)规范和标准化原则:规章制度的建立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建立的严密性、整体性、有序性。
3、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规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据本单位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规章制度,应通过正式途径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
3)审核。规章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由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应邀请相关专业技术性专家进行审核。
4)签发。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生产敬仰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方式进行发布,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等;发布的范围应涵盖执行的部门、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正式送达相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新颁布的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应组织进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7)反馈。定期检查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此道,及时掌握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单位应每年制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并应公布现行有效的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3-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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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员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有: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司的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分部情况及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工作总则。
3、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教育内容有:商城基本概况;重点部位、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及防护措施;各部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训和危害。
4、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本部门运营工作及安全规章制度,各种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5、安全教育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一般为一周,部门安全教育为一天。
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由物业部组织实施。
二、全员教育
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组每天晨会时教育内容要紧密结合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根源,拟定采取措施;上级安全运营文件、典型事故经验教训等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需要,不定期的进行。
三、日常教育
对职工进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贯彻营运权过程的经常性工作,由各部门、班组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结合营运工作等不同的阶段和任务的轻重缓急,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变化,工作环境及人员变化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培养和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素质。
四、重大节假教育
公司每逢节假同期间,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出节假同期间的安全保护方案,确保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
凡符合国家特种作业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参加当地安全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审。根据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对各种特种作业人员不定期的进行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审核。
六、对商户的安全教育
对商户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识由物业部门负责,市管人员必须对商户进行安全教育,做好防护措施。
七、事故教育
对发生事故和事故苗头的责任人由其部门、班组负责,暂停其工作,对其进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场物业部门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安全专项培训,加强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九、公司结合市消防支队在进行大型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并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通过授课、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到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受培训人员签字,由物业部和人事部「总经办」共同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档案,每次教育培训必须要有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公司安全保卫处的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营的.关系,确保给商户提供一个安全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严格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条款,各部门的签约责任人即为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经营区的安全经营切实负起责任。对本单位的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司应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制订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经营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本单位无隐患事故,无火灾事故。自觉做到不挤占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维护、管理,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员工要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强防火工作,严格对火种的管理。餐饮单位要教育、督促厨房间员工在操作时要掌握火候,人离灶台时必须关闭煤气灶。餐饮单位必须每半年对油烟管道彻底清洗一次,确保不积油污,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厨房问油锅必须配备灭火毯。
五、市场所有工作人员及商户必须时刻注意消防安全,严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针对行业的特点,切实落实防火、防盗的责任制。
六、各单位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不得乱拉乱接电源,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材。
七、严格对固体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设有专门仓库储存,专人负责,营业场所禁止存放。
八、经常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公司保卫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对待并限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检查出属本部门内部整改的隐患,由责任人负责落实“三定”原则,组织整改和验收
二、检查出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整改的隐患,有责任人直接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安排整改。
三、检查发现的隐患因受条件的限制不能马上整改时,由责任人采取临时安全措施,落实人员监控,进行跟踪检查。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职,发生事故负直接责任,并予以追究和严肃处理:
1、检查发现隐患后,责任人不组织整改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员不按责任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3、职能部门接到隐患通知后不研究、不答复、不安排整改。
五、对于发现在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各级应立即报请领导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报请有关事故隐患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
六、对由于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隐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整改消除了重大隐患事故的,要给予部门或个人奖励。对隐瞒事故隐患的,对重大事故隐患既不整改又不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导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视情况轻重,给予部门或个人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
1、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检员负责,专职安检员每日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由专职消防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市场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市管人员定期巡查各商户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治安监控设备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办理。
2、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调试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3、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每周对外置的监控探头进行清洁擦拭一次,确保监控图象效果,对监控探头内出现的不卫生等影响使用效果时,不可擅自拆卸擦拭,报请专业人员处理。
4、坚持每季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5、监控室内要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断掉电源开关,火势较小时可使用灭火器,禁止使用水灭火,火势较大失控时,通知消防部门灭火并及时撤离现场人员。
三、公司基础设施
1、公司的电梯由省特种设备年检中心每年检测一次,消除隐患,使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2、公司所有电梯由厂家售后服务部负责同常的维护和保养,每月两次定时维修保养,给设备定期补给设备所用“油、液’’
3、实行岗位操作持证上岗制度。
4、做好设备各种维修记录,按使用说明进行定期保养。
第九、财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坏,保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不发生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准确填写打印各项收费单、帐单和发票,及时准确收妥商户应付的费用,保证不错收、漏收,做到不误收jiǎ币。
三、加强现金及内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随意存放。钱箱抽屉要随开随关,交款时要装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现金,及时存到银行。
四、仔细查看支票和使用者的有关证明,万元以上金额须经银行证实,防止诈骗事故。
五、每日营业中的业务要当面点清,做到票款与帐单核对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错,必须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并如实汇报,不得以长补短。
六、按照正确方法使用收银机、打字机、验钞机和电话等设备,注意控制好电源,专用电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要及时报修。
七、严格执行消防规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亲自清点现金、票证并送交到指定地点,离岗前要仔细检查岗位环境,确保无火种,并保持必须电源,关掉其它无关电源,拔掉无用设备的插销。
第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工上岗须持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二、人事部对应聘特种工人员相关证件要验明真伪,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三、特种工证件到期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审核换证,严禁超期使用。
四、特种工上岗要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特种工要按规定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十一、叉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三、职责
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4、设备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5、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四、程序
1、叉车工要求
「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2、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3、驾驶规定
「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6」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6」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6、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1t;叉车保养规范>
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每年对全体员工和商户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四、对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三、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1t;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在控制室抽烟、会客、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中途离开出现无人监控状态,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八、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九、对消防控制室通讯器材、监控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协助技术人员做好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
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场商户在重新装修门市、仓库之前,由门市负责人提前一周向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设计好的装修方案。
二、经物业部审批合格后,才可动工,同时签订“房屋装修协议”,并且保证在不破坏房屋建筑设施的基础下装修。交纳装修押金300元,如需动用明火,则需交纳动用明火押金300元,两项共计交纳600元押金。装修完毕后,由物业部验收合格退还全部押金。
三、需要审核的方面有:用电情况,用电线路,装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电气设备,装修的位置是否对房屋的主体结构有影响,承重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商户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商户自行清理,否则扣除相应的垃圾处理费「所收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门市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填写“动明火审批单”。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且自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经物业部审核通过后才可动工,并交纳300元动用明火押金。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物业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四、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户,由电工和物业部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五、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市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应对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仓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证明,出入库进行登记。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分项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应分库存放。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铺设和安装必须符合&1t;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篇21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5.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司安全措施经费,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支持安全部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划;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3.组织对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决权.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订、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在组织科研、设计、施工、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认真组织安全卫生的科研和安全技术的应用.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监察管理责任.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定期、不定期研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趋势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议.
3.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年检年审、办证工作.
4.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与审查施工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工程开工验收,发现不贴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革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隐患.
7.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提来源理意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指导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并提来源理意见.
10.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按时报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七、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理解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4.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资料.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行政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景.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九、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十、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2.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对各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3.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经技术培训的员工进入技术岗位或未取得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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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性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坚持执行“五同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进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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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景,制定本项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专业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二、项目付经理安全责任
1.项目付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规定,并切实组织落实,监督实施.
4.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各工种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验收工作.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三、项目技术负责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景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贴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十四、安全员安全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施工图、规程、规范,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3.参加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协助领导付诸实施,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日记.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现象及时制止纠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事故调查.
十五、项目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景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贴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理解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项目班组长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本事.
3.开好班前会,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七、炊事员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食品卫生制度,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工作.
2.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购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饭、菜必须加盖(罩),出售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严禁直接用手抓.
3.烧菜、煮蒸饭时揭盖要细心,抬菜饭及汤时需走稳,以防烫伤.使用绞肉机、拌面机时,严禁机器转动时将手伸入食物.
4.经常打扫食堂清洁卫生.下班时,必须检查煤气灶龙头是否关好,并收藏好食物,关掉好门窗.
十八、电工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及时报批.严格执行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负责现场用电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立即制止.
4.负责各级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5.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十九、电焊工安全责任
1.持证上岗.
2.负责电焊作业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配合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对电焊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负责电焊机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十、机修工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保证检修质量,下班后清理好现场,坚持工作现场清洁整齐.
二十一、材料员安全责任
1.在采购中,必须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指定位置根据规格、品种分类有条不紊地堆放,同时要提醒装运的驾驶人员在工场内做到安全行车.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电缆、电线及其它用电设备.